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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77 時間:2025-07-18
近日,雲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雲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雲南省能源局聯合印發了《雲南省推動綠電直連建設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明確了雲南省綠電直連適用範圍、直連類型、重點領域、實施路徑、工作程序等相關要求。雲南率先響應國家“650號文”,體現了對新能源生產與消費模式創新,以及綠色能源與產業融合發展模式探索的積極態度。《實施方案》為綠電直連項目落地繪製政策“導航圖”,力圖在能源與工業領域實現“一舉多得”,既能進一步發揮綠色能源“家底殷實”優勢,又能破解大規模新能源電力消納難題,還能讓重點產業、出口外向型企業搭上綠電“直通車”,助力打造新型電力係統生態雲南範本。
一、重點內容解析
(一)明確重點領域方向及配套物理距離
《實施方案》結合雲南特色優勢產業發展需求,聚焦“老三樣”“新三樣”“特三樣”“大三樣”,重點按照新增負荷、存量負荷及其他重點三個方向明確了適用於綠電直連的產業。其中,新增負荷方向涵蓋戰略新興產業(綠色鋁、矽光伏、新能源電池、氫能、數據中心、生物製藥等)與傳統產業(有色金屬、磷化工、農產品加工、有機矽等)新建項目及延鏈補鏈強鏈環節新增項目;存量負荷方向重點針對有降碳剛性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業,為其提供國際認可的綠電認證解決方案,助力破解綠電溯源難題。
值得注意的是,綜合考量了項目建設經濟性、資源配置、行政審批等因素,《實施方案》明確了“50公裏半徑”和“同州(市)行政區域”的地理邊界,最大程度降低跨區域審批協同難度、提高市場投資積極性。同時,《實施方案》在“工作程序”中明確並網線路由項目業主建設,一定程度上可避免電源、線路、負荷之間“兩相望、相互等”,防範配套建設時序不匹配風險,促進項目落地。
(二)堅持安全前提和公共利益為先
《實施方案》要求並網型項目須與公共電網按產權分界點形成清晰的安全責任界麵,接網電壓等級原則上不超過220千伏,對於確有必要以220千伏電壓等級接入公共電網的,需由省級能源主管部門組織開展係統安全風險專項評估;要求除發生影響公用係統安全穩定運行的突發情況外,調度機構應按照項目自主安排的發用電曲線下達調度計劃。可見,《實施方案》既為綠電直連項目建設設置了安全門檻,同時也支持企業具有一定的生產自主性和運行靈活性。
《實施方案》明確參與直連的電源項目原則上為在建、新建項目,因消納受限等原因無法並網的已建成項目履行變更手續後可開展綠電直連。既避免企業對新政策盲從跟風,造成已建配套設施資源浪費,同時也為存在並網消納實際困難的項目開了窗口,賦予其參與綠電直連的機會。
(三)明確綠電直連項目備用容量及輸配電價格政策
《實施方案》提出並網型項目按照“以荷定源”原則,以自發自用為主、餘電上網為輔,上網電量占總可發電量的比例上限不超過20%,現貨市場運行中斷期間不允許向公共電網反送電力。該項要求防範向大電網轉嫁消納壓力,同時為並網型項目在現貨市場連續試運行期間選擇餘電上網模式提供了依據。
《實施方案》在國家綠電直連輸配電價政策出台前,明確了雲南省並網、離網型綠電直連項目的電價計算方式和標準。並網型項目的自發自用電量部分除公平承擔政府性基金、交叉補貼、繳納係統運行費外,僅需根據公用電網的備用容量繳納係統備用費;離網型項目在承擔政府性基金、政策性交叉補貼基礎上,不收取係統備用費。
二、難點與應對策略
(一)提高源荷匹配,滿足消納硬性指標
《實施方案》要求並網型項目電源年自發自用量占總可用發電量的比例應不低於60%,占總用電量的比例應不低於30%,且2030年前不低於35%,並且提出項目應合理確定最大的負荷峰穀差率,在新能源消納困難時段不應向公共電網反送電。為滿足這一硬性指標,需要結合用電負荷規模、特性、柔性可調能力等因素,合理配套新能源電源類型、規模以及儲能等電力要素,提高源網荷儲協同控製水平,在滿足技術指標要求的同時,盡可能提高新能源利用率,保障項目建設經濟性。
(二)優化運行協同,平衡安全與經濟性
《實施方案》中明確並網型項目自主合理申報並網容量,並與電網企業協商確定並網容量以外的供電責任和費用。對於如何合理確定申報容量,應統籌考慮內部源荷特性、自平衡能力,科學測算與公共電網的交換功率需求,在保證供電可靠性、安全性基礎上,盡可能減小係統備用容量需求,減少備用費支出,實現安全與經濟的平衡。
(三)合理選擇模式,實現多方利益最大化
《實施方案》中明確綠電直連項目分並網型和離網型。企業需結合自身負荷特性、用能需求、運營成本、運行安全等,合理選擇最貼合自身發展需求的直連模式。同時對於多元主體參與的項目,存在源荷建設快慢不一、上下遊市場波動導致用電負荷時大時小等風險,項目前期應深入分析市場空間、建設成本、安全及風險承受力,簽訂綠色電力中長期購售電協議或合同能源管理協議,實現多方利益最大化,確保項目具有持續生命力。
三、結語
雲南省作為我國綠色能源資源富集省份,全省清潔能源占比居全國首位,新能源裝機規模在5月底已突破6000萬千瓦,“十四五”有望在2020年基礎上實現翻五番。《實施方案》的印發是積極響應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雲南時提出的“三個定位”要求,以及落實“3815”戰略發展目標中推動綠色能源與先進製造業深度融合的具體實踐,是促進清潔能源消納的創新性舉措,為企業低碳、經濟的用能方案提供多元化選擇,有望成為雲南經濟增長與產業低碳轉型的新抓手,推動我省綠色能源體係更加高效、安全與可持續發展。
文章來源:【雲南省發展改革委】公眾號
(作者:陳瑾,中國能源建設集團雲南省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